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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 本科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重点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9-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保障学校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不受疫情防控影响,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和我校《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和教学工作实际,遵循“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原则,制定本学期本科教学、管理和改革工作重点。

一、本科教学

1.理论类课程教学按照课程表和教学日历进行,延期开学期间采取线上授课、线上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学生返校后,逐渐过渡到线上+线下授课相结合、以线下授课为主的教学模式,并长期实施;实验、实习、体育等实践类课程暂不开课,待学生返校后统一安排。

2.以此次教学模式改革为契机,以模仿优质慕课为抓手,加快推进以各专业核心课和特色课为主的教学团队建设和金课建设建立以教学成果、教学效果同行及学生评价为的金课考核标准和奖励机制

3.利用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专项资金,筹备建设各专业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平台,主要包括通信网络融合虚拟仿真实验平台、物联网与大数据处理在线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平台、互联网+电信工程基础远程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平台,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虚拟仿真平台,使学生在虚拟仿真环境下完成实际工程场景的各类实验及实训任务。

4.承袭我院对于本科毕业设计要求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提升本科毕业设计的质量要求,强化校企合作单位在毕业设计中的指导作用。

、教学管理

1.执行以教务科为门户的单出入口机制,所有与教学相关的通知、任务、材料等统一由教务科发出和收集,确保上传下达口径和信息一致。

2.执行以系主任为负责人和带头人的教学管理和专业建设制度,各系教师在教学方面的事宜应先向系主任报告,由系主任在内部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报学院讨论解决。

3.在校企合作、专业评估、外出实习等重要事情以及涉及利用学院名义进行的教育教学团体活动,需上报学院层面把关。各系一般实习方案合作由教学副院长审批;对于学生赴外地实习实训的单位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的单位要调研审核实训单位资质,提出合作方案,由党政联席会讨论。

4.涉及教学方面的讲座、报告、论坛应填写审批备案表报书记审批备案。

三、教学改革建议

1.鉴于专业概论课程对刚入学学生的影响程度和所起专业兴趣关键作用,要求每个专业的导论课由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专业带头人、一线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组团协商授课(至少由两人组成,确定一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授课内容、撰写教学日历和命题阅卷等,工作量根据学时协商确定)。目的是开阔学生视野,引导学生的兴趣,全面了解专业和学科情况,了解认识本专业的教师。

2.工程实训公司的准入标准:创新性公司(如百度、阿里、华为),技术型公司(有主打产品和专业方向的公司),以及多年合作的公司,但前二者优先考虑,建立和完善实训公司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提倡引入能够长期合作的拥有实训基地的企业,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实训实习基地

3.各专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议大三学期的后二至四周进行短期工程实训或专业方向设计训练或课程群综合设计训练根据专业特点可由准入的校企合作企业对学生进行培训,目的是让学生尽早接触产品研发的整套流程和技术细节,带着实践经验学习后续专业课。建议正式的工程实训期限为大四上学期第1~20周(原为8周),战线拉长但工作量不变,目的是增强学生动手能力,避免考研学生不能参加工程实训,减少不考研学生对成绩不公平的抱怨。具体考核办法由系主任根据实际情况把握。

4.要求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承担2门课程以上的本科教学任务,如果不能完成教学任务和其他特殊情况自行联系其他教师承担本人教学任务,同时需要系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学副院长批准。

5.建议各专业对参加毕业设计的学生应在大三下学期期末分配给指导教师,预留1年时间跟着指导教师做毕业设计,毕设题目尽量以评职文件中列出的大赛项目和相应要求为依据,鼓励每个本科生参加一次大赛,并以参赛作品(扩展完善后)作为毕设作品,参赛作品需为系统或实物类。对于参赛作品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毕设成绩可根据答辩统计成绩提升一档其他获奖也可以作为毕设成绩的加分项,即将实践能力达标或优秀可作为毕设成绩的加分项纳入考核。其他毕业设计加分方式或成绩认定方式可以根据专业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鼓励教师带队参加大赛,对参加大赛获奖者学院给与一定的经费支持,比如报名费,差旅费,建议所在团队给与参加比赛的老师和同学给与经费支持。

6.建议各专业每个教师毕设学生数的分配与其所在学年的本科授课门数挂钩,如每学年授课2门以上,可以多给与分配毕业设计人数,学年只有1门,可少分配或不分配,学年不上课者,可以不分配毕业设计学生。如7.大四下学期第1-3周的毕业实习,学生可在校内本科教学实验室进行,对于认真实习的学生,学院负责出具实习证明。

8.访问学者、挂职锻炼、病假和产假者不受本办法约束;本办法2019-2020第二学期试行。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3.4